1.申报主体为在深圳市内(含深汕特别合作区,下同)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、分支机构等组织; 1.在深圳市内投资建设的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场所
2024-02-12 07:57:54
海淀各企业:根据北京市商务局《关于发布2023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》(网址:),申报本次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资金的企业
2024-01-21 12:57:36
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61.133.142.83/hfczxm/public/cyzcw/login),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
2024-01-18 09:57:35

